新滘東停車場配套設施建設工程(第一期)招標公告
我司新滘東停車場配套設施建設工程(第一期)已具備施工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進行招標。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標單位: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稱:新滘東停車場配套設施建設工程(第一期)
三、工程地點:海珠區新滘東路一汽巴士停場
四、建設規模:安裝場內照明、防雷、鐵門及平整場地填石屑
五、招標內容:安裝照明(含34支照明燈,34個9米高水泥燈柱)、安裝防雷、安裝
六、資金來源:自籌資金,本工程由承包方墊資施工,半年后支付款項。
七、質量要求:一次驗收合格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工期:25個日歷天
工程報價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報價,綜合單價包干,工程量按實結算。
九、投標報名及資格預審合格條件:預審通過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投標單位應具有: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或以上;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4、投標申請人未有因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重大質量責任事故、投標違規及其它不良行為記錄而被建設主管部門處罰取消其投標資格,仍在處罰期內。
5、報名人需具有法人委托授權書。
6、沒有因腐敗或欺詐行為而被政府或業主宣布取消投標資格,近年沒有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以廣州城市建設(www.gzcc.gov.cn)和廣東建設信息網(www.gdcic.net)上公布的信息為準;若有以上行為或工程事故,報名人必須真實反映情況,如不提供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由招標人發現或被投訴且經證實,一律取消其投標資格。
7、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8、沒有為招標項目的前期準備或者監理工作提供了設計、咨詢服務。
9、不接收聯合體報名。
十、報名時間:2013年 3 月29日~2013年 4 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周六日休息)。
十一、報名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湖路25號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行政黨務辦公室(基建后勤)。
十二、聯系人:
十三、報名注意事項:報名時需提供第九點的資料及以下附件聲明(簽名蓋章)。
招標單位: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附件:
投標申請人聲明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新滘東停車場配套設施建設工程(第一期)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報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在投標報名截止日期前兩年內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書面認定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本公司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兩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標文件編寫、監理工作。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